ICP备案短信核验

  • 客服部-萍萍
  • 2022-03-01 18:09

短信验证平台

目前,各省份管局已取消ICP备案密码验证方式,全量改为短信核验,根据工信部文件要求,在服务器提供商审核完成并提交管局审核后,部分省市用户将会收到工信部发送的短信验证码,您需要在收到短信的24小时内及时登录备案所在省份的通信管理局网站完成短信核验,超时未完成短信核验,备案将会被自动退回。

各省短信验证平台

您在备案信息中填写的手机号码收到工信部发出的验证码后,需及时访问备案所在省通信管理局网站,单击“备案短信核验”进入核验页面, 填写短信验证码、手机号码和证件号码后六位,完成验证。

说明:各省份备案短信核验系统进入办法

  1. 访问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
  2. 进入首页,右下角“短信核验”模块输入信息进行短信核验操作,或者点击“短信核验”按钮输入信息进行短信核验操作。

验证码通知号码

电信、联通、移动用户收到的短信验证码的发送号码为固定号码。若为虚拟运营商用户,则无固定验证码发送号码。

运营商 接入号
电信 106598051001
联通 10655113
移动 106575000130
虚拟运营商 无固定号码

验证码验证逻辑

备案类型 验证对象 备注
新增备案 主体负责人和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 需全部验证通过。如主体负责人与网站负责人为同一人,则只需验证一次。
新增网站 主体负责人和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。
新增接入 之前在其他接入商已备案完成的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。 您需联系之前备案的接入商核实具体号码,并使用该号码及负责人进行验证;
若之前号码已不再使用但可以联系到对应接入商,可通过变更备案方式更换手机号码;
若之前号码已不再使用且无法联系到对应的接入商,则需注销该网站备案,重新进行备案。
变更备案 验证主体负责人手机号或网站负责人手机号。 变更主体信息则验证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;变更网站信息则验证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;变更主体信息及网站信息则验证主体负责人及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。如主体负责人与网站负责人为同一人,则只需验证一次。
取消接入 不验证
注销备案 注销主体则验证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,注销网站则验证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